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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zjf    发布时间:2020-09-28    阅读人数:

关于做好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和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已获资助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学院

项目负责人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1

创新型临床医学双博士学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

医学部

张明
张耀丹

美国
瑞典
法国

埃默里大学、
卡罗林斯卡医学院
巴斯德研究所

2

能源科学与技术“双一流”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能动学院

陶文铨 院士
王秋旺副院长
孙中国

美国
英国
瑞典

密歇根大学
明尼苏达大学
剑桥大学
隆德大学

3

人工智能和生物医学交叉双博士学位项目

电信学部

管晓宏 院士
叶凯 教授
海静

荷兰

莱顿大学

4

发育与疾病的遗传学和力学生物学双博士学位的跨学科人才培养

生命学院

徐峰 副院长

美国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

5

新能源与能源利用新技术“一带一路”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能动学院

郭烈锦 院士
沈少华

美国
匈牙利
德国
挪威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匈牙利科学院
德国马德格堡大学
挪威科技大学

6

新型高效热力系统及测控技术“双一流”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能动学院

严俊杰 教授
王珍珍

日本
英国
美国

德岛大学
拉夫堡大学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
马里兰大学

7

基础设施电磁环境与电磁安全高端人才培养

电气学院

邱爱慈 院士
谢彦召 教授

瑞士
英国
意大利

洛桑联邦理工学院
利物浦大学
米兰理工大学
都灵理工大学

8

微纳尺度材料“双一流”高端人才国际合作培养

材料学院

单智伟 院长
张伟 院长助理
刘晓婷

美国
德国
日本
新加披

麻省理工学院
亚琛工业大学
大阪大学
南洋理工大学

9

能源化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化工学院

魏进家 院长
陈鑫
林炎楠

澳大利亚

英国

昆士兰大学
利物浦大学
牛津大学

10

西部地区中美肿瘤精准医学创新性人才培养项目

医学部

顔虹 副校长

刘昌 副院长

张呈生 教授

美国

杰克逊研究所

埃默里大学

二、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网上申报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及各项目要求。

申请本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当年其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

3.申请人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规定(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88

4.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5.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三、校内选拔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人选推荐

1.

2020年10月20日前

准备

1.项目单位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或面试,确定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取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3.被推荐人应按项目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

10月20-25日

人选报名

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

3.

1030日前

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对被推荐人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整理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

11

人选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5.

12月起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1.办理校内派出手续,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2.联系教育部指定的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生活费预领等事项,并领取《报到证》。

6.

派出

联系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抵达留学目的国后,请按照所属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联系方式请查阅其网站)。

 

四、人员派出与管理

1. 202011月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分别保留至202112月底

2. 各单位应指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派出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派出前,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集训,加强道德、诚信教育和心理、精神指导,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出国后,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跟踪、指导,保持定期联系,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及计划。回国后,及时对留学人员的成果、效益及问题进行总结并在其回国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情况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

3. 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五、其他

1.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1

  1.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80

  2.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选选派及项目申报工作流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2

  3.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见附件1

  4. 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见附件2)

    6. 各项目联系方式(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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