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国家、学校项目,如有变更均需按照本流程办理改派/改期/放弃手续。
1、学生根据所参加项目情况,下载并填写对应申请表(见附件)向派出单位提出申请;
2、取得双方导师意见及签字。如更换导师,需附原外导意见以及新外导邀请信、简历及新研修计划。国外导师意见可用往来邮件代替,需高亮双方邮箱地址;
3、申请表内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盖学院(部、中心)公章,研究院所章不可使用;
4、在创新港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3050)取得培养办意见及签章,假期期间本项在研究生院值班地点办理;
5、如延期后总时长超过6个月,需取得研工部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6.1、CSC项目需将已完成校内手续的申请表上传至CSC信息平台,上传表格至其他证明材料;
6.2、学校项目将以上材料原件交至创新港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5-3050);
注:延长在外留学期限还需通过外事审批系统(见交大主页)向国际处提交外事审批材料;完成外事延期审批后需登录师生服务大厅-学籍异动系统向研工部提交休学延期申请。
外事(如出入境时间等)问题可咨询:83668369 国际处闫老师
休复学问题可咨询:88960018 研工部高老师
其余改派问题可咨询:88968580 培养办贺老师
CSC项目派出前改派、改期、放弃
CSC项目派出前变更申请表及模板.zip
CSC项目派出后改派、改期、中途回国
CSC项目已派出变更申请表及模板.zip
学校项目录取后改派、改期、放弃
校内项目变更申请表及填写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