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本科生申请创新港临时住宿管理工作,根据《创新港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办法》(西交研〔2019〕81号)《“优本计划”学生申请创新港临时住宿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优本计划”学生优先,若有剩余房源可统筹安排其他本科生。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优本计划”学生申请创新港临时住宿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优本计划”学生创新港临时住宿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学院、书院批准后,持《申请表》前往创新港综合服务大厅后勤保障部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2.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临时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网络使用费等按规定自行支付。
3. 申请人持入住通知单前往所入住的公寓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三、申请、入住时间
1. 申请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3月15日,仅限“优本计划”学生;
第二批:3月16日-3月19日,“优本计划”及其他本科生。
2. 入住时间:2024年3月至毕业设计完成前,最晚于6月15日前完成退宿手续办理;6月15日以后未搬离的个人物品,视为个人弃用物品,将予以集中清理,在本校上研学生的暑期临时住宿事宜,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3. 由于创新港学生公寓临时住宿房源有限,在保证“优本计划”学生临时住宿的基础上,其他同学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安排入住。
四、注意事项
1. 办理入住申请时请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身份证。
2.《申请表》须如实填写完整,签字并盖章。
3.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请的学生和零散申请的学生安排在创新港南区公寓;“优本计划”学生(不含以学院为单位申请的学生)安排在创新港中区公寓,不得跨区域调整临时宿舍。
4. 学生在创新港学生公寓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寓管理等相关制度。住宿到期后,学生应及时办理退宿手续,搬离个人物品、腾空房间、打扫卫生,并交还钥匙。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宿手续者,学校有权予以清理,清理过程中如有物品丢失,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如因研究生住宿规划需要,调整临时住宿公寓,住宿人应予以配合。
附件1:“优本计划”学生申请创新港临时住宿实施细则
附件2:“优本计划”学生创新港临时住宿申请表
附件3:“优本计划”学生创新港临时住宿申请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学生处
后勤保障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