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协同培养项目顺利实施并突出特色,外聘专家授课课程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内容安排落实,属于该项目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主要归属于“实践性课程”或“方向定制课” 课程两个类别)。
二、为保障授课质量,学院(部)安排的外聘专家课程授课学时每日累计不得超过4学时。如需四节连上,须组织该项目至少三位教授召开论证会。如论证通过,请填写《研究生课程特殊安排审批表》报研究生院审批(下载网址:http://gs.xjtu.edu.cn/info/1170/6201.htm)。请校内任课教师(或联系人)务必与外聘授课专家事先说明清楚并按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计划,避免引发教学事故。因授课产生的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实报实销。
三、各学院(部、中心)应填报《2023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在送交的教学任务书中注明外聘专家承担部分,于9月27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各学院(部、中心)在提交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协议时(外聘专家授课、基地设立),需按照学校要求在法务与合同管理系统上完成协议订立和审批,线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外聘专家授课管理流程请参见《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课程申请及报销流程》(下载网址:研究生院主页“制度与流程-工作流程” http://gs.xjtu.edu.cn/info/1225/7604.htm)。
六、联系人
马钰焯(信息统计) 电话:88965737 电子邮件:zyxw@mail.xjtu.edu.cn
张煦琳(线上授课、教学任务书)电话:88960037 电子邮件:pyk@mail.xjtu.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