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本科生:
研究生院将于教学周第9-10周开放网上课程调改、课程重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开放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10:00-4月30日(周日)18:00
1.研究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调整)
调改范围:第8周及之后开课课程(第10周时,不可调整第8周开课课程)
注意事项:“我的选班结果”“我的课表”中当前学期显示对应课程班级,方代表成功选课。制定培养计划不等于确定班级上课。
2.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综合教学服务平台的本研互选平台中调整)
调改范围:以本研互选平台课程列表显示为准
注意事项:本科生第四轮课程补、退选将于4月24日(周一)15:00结束,之后仅可调整研究生课程,不可调整本科生课程,请把握时间节点。本选研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可参照“本科生选课指南(本选研适用)”。
二、研究生改课/重修操作方法
1.一般课程的改课/重修
请点击“教学与培养”模块下的“改课/重修申请”,在页面右上角新建申请,选择调整类型后提交。不同调整类型的具体功能见下表:
所选学位课学分如已满足培养方案对学位课的学分要求,新增培养计划时,学位课可作为选修课列入培养计划。操作方法为:新增计划后选择课程时,在“学位课/选修课”下拉框选择“选修课”后,搜索学位课名称或代码并点击“选择”。
2.学术英语的改课/重修
(1)改课:请点击“英语公共课”模块下的“确认/调选班级”进行班级调整。
(2)重修:最终成绩不及格者方可申请重修,且只需重修不及格部分。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选、退课,逾期不再受理相关事宜。补、退选完成后,第二天可在思源学习空间中查看相关课程信息。
2.请研究生对照“学科适用方案”与当前“我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调整,仔细确认各部分的学分修得情况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
3.未安排时间地点的课程不可在系统进行选、退课,如确属开课两周内课程,请提交“研究生调课单”至开课学院办理。
四、问题咨询
业务类型 |
负责部门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本学院课程 |
所在 学院 |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 |
校管公共课(见附件) 跨学院课程 |
研究 生院 |
创新港5-3051 |
88960037 |
考勤系统 思源学习空间 |
网信 中心 |
/ |
82667770/88968980 |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1日
附件:2023年春下校管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