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生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激励博士生潜心攻读、不断创新,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14〕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试行)》(西交研〔2021〕113号)的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
各单位按照要求,从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研究进展和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并给出综合成绩。对于不具备进一步攻读博士学位潜力、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不明确、前期研究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开展论文工作的科研条件、未按照选题安排论文工作的博士生严格进行分流。杜绝“留人情”“走过场”“做虚功”。
各单位对于首次参加中期考核排名后20%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须加强论文的指导。预答辩时,须有分委员会委员参加,且列为预答辩重点关注对象。
学生在提交开题或中期报告时,须同时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实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见附件),由学院审核备案。
请各单位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此次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确定初步分流和最终分流的人员名单,于6月30日之前(系统关闭时间:6月30日下午18:00)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成绩录入”模块录入考核结果,研究生院培养办于7月5日之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名单从系统导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的,需本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陈丹阳
联系电话:88963852
邮箱:pyk@xjtu.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