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学期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本学期拟参加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名单上报研究生院(附件3)。
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第一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西交教〔2016〕35号)及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凡计划安排授课的新任教师应先获得授课资格,各单位不得对未获得授课资格的新任教师安排讲课任务(包括理论、实践等授课环节),否则视为教学事故。
教务处联系人:齐东霞,办公电话:82663682,邮箱: qidongxia@xjtu.edu.cn,QQ:1393496634;
研究生院联系人:许超,办公电话:88963852,邮箱: chaoxu@mail.xjtu.edu.cn,QQ: 280367666;
教发中心联系人:赵欣,办公电话:82668931,邮箱:zhaoxin085@xjtu.edu.cn, QQ: 1628247874。
附件:1.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
2.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审批表
3.新任教师院级试讲信息表
4.教发中心4-8学时课程信息汇总表
5.关于新任实验技术教师授课资格认定办法实施补充细则的通知
6.关于新任教师做好授课资格认定课堂试讲的基本要点
研究生院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