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媛媛    发布时间:2024-09-20    阅读人数:

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协同培养项目顺利实施并突出特色,外聘专家授课课程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内容安排落实,属于该项目培养方案中明确列出的课程。

二、为保障授课质量,学院(部)安排的外聘专家课程授课学时每日累计不得超过4学时。如需四节连上,须组织该项目至少三位教授召开论证会。如论证通过,请填写《研究生课程特殊安排审批表》报研究生院审批(下载网址:http://gs.xjtu.edu.cn/info/1170/6201.htm)。请校内任课教师(或联系人)务必与外聘授课专家事先说明清楚并按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计划,避免引发教学事故。因授课产生的费用按照学校规定实报实销。

三、各学院(部、中心)应填报《2024季学期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并在送交的教学任务书中注明外聘专家承担部分,于93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各学院(部、中心)在提交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协议时(包括外聘专家授课基地建设协议),需按照学校要求在法务与合同管理系统上完成协议订立和审批,线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4

五、外聘专家授课管理流程请参见《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外聘专家授课课程申请及报销流程》(下载网址:研究生院主页“制度与流程-工作流程”http://gs.xjtu.edu.cn/info/1225/7604.htm)。

六、联系人

赵媛媛、潘家辉(信息统计) 电话:88965737 电子邮件:zyxw@xjtu.edu.cn

吴琳(线上授课、教学任务书)电话:88960037 电子邮件:pyk@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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