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指导教师及2022年3月毕业的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本年度第四批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时间为:博士为2月22日(
研究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若干意见 西交研【2021】113号文件规定,实行学位分委员会委员主审制,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在2月22日前答辩完毕提交所有论文申请材料方可上会。),硕士为2月27日下
班前,具体安排如下:
1)按照研究生院和培养计划的要求,各门课成绩必须齐全,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预计在2022年学位会通过、授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要进入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信息,包括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等各类别授学位研究生,未在系统中申请学位者将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审批。
3)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到研究生教务部(西一楼335)进行答辩审批,否则答辩结果无效,进行审批时请携带《论文审查意见书》2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其中一名要求是在实际工作部门工作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可以是校外导师),答辩审批由答辩秘书统一办理。
4)请导师认真审阅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位论文规范。
5)如论文需要保密,请研究生本人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6 )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安排答辩时间,答辩完成后请在要求时间内随时
上交论文答辩材料。论文送审及答辩时间按各学院要求办理。
电子与信息学部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