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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西交研〔2017〕90号)第九条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5学年。当在校学习时间即将达到五年上限时,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最多可延长一学年。
特别注意!!对于目前正在申请学位,即将毕业的同学一样必须填写此表!!!否则无法正常毕业拿到学位!!!
请各位同学填写邮件附件一,导师签字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至西一楼335研究生教务部。
附件1:博士研究生延期申请表.doc
电信学部 研究生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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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校区: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一楼335室 邮编:710049
创新港校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号巨构8005室 邮编:7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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