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新时代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需求,我校在学校资助研究生国际访学项目基础上,设立并开展创新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在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及国家重大需求领域,支持优秀研究生赴国际一流科研院所、实验室开展联合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派出时间
原则上为6-24个月。
三、派往地区
欧美澳等国高水平大学与研究机构。
四、资助领域
基础学科、前沿技术、交叉学科及颠覆性技术等领域。
五、申报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外语水平符合出国交流的语言要求。
3、研究领域为国家高、精、尖、缺、急方向。优先推荐前沿专业稀缺人才。
4、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生(不包含毕业年级研究生),博士四年级研究生申请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不包括曾参加学校3个月以上公派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以及正在国(境)外学习的人员。
六、申报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学生经导师同意后,即日起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附件。(清单见附件一)
2、学院组织初评。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主管副院长牵头组成选拔小组,进行院内初评排序并公示,在5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复审与留学资格确认。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或材料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审。5月20日前将复审通过名单进行校内公示,确认留学资格。
4、留学资格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未能派出者,取消留学资格。
七、项目资助内容
1、资助标准
创新领军人才培育项目资助标准见QQ群文件(147629437)。
2、资助方式
留学资助按月发放,资助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具体发放方式参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申报该项目。
联系人:贺天圆
联系电话:029-88968580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6日
需要申报的学生请在5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西一楼330杨老师处。建议敏感专业学生以创新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为主。如没有录取,可以继续申报CSC项目。
附件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 研究生出国留学申请表(模板见QQ群(147629437))
2.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签字,学院盖章,模板见QQ群(147629437))
3. 国内导师推荐信(无固定模板,需有国内导师签字)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5. 国外导师简历(无固定模板,一页,需有国外导师签字)
6. 成绩单扫描件(自本科阶段起,中文,有成绩单专用章)
7. 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8.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版)
9. 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同一页)
附件二: 入学通知/邀请信要求
1.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年月、国内院校等);
2. 留学身份;
3. 留学时间(入学时间不早于当年6月,不晚于次年12月31日);
4. 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5.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的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6. 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7.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注:如入学通知/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附件三:外语水平要求(满足一项即可)
1.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认可其语言水平。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或法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法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6.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