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电子与信息学部2024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推荐免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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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5  点击量:

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招生是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2024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 培养目标

工程硕博士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链安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基础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突出,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的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二、 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学部组织各学院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半导体等工程领域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32人、专业学位直接攻博生9人。拟按照联合培养单位和领域分组进行选拔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招生领域和名额分配如下:


三、 招收条件

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含直接攻博)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招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2. 符合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招收条件;

3. 专业基础扎实,大学前三年成绩排在本专业前30%;

4. 符合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有关具体条件。

四、 报名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 9月26日。

2.报名流程

根据学部各学院的报名情况,由学院组织从现有推免预报名考生中遴选符合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为工程硕博士专项学生,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3. 资格审查

由各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发送考核通知。

4.考核

(1)考核时间:2023年9月26日- 9月28日期间,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2)考核形式: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答辩或网络远程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面试答辩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3)考核办法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约30分钟。每位考生须做10-15分钟PPT汇报。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情况介绍、本科期间学习、科研情况、竞赛以及对拟报考领域的认识等。。重点考查报名学生的科研志趣、科研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思想政治、心理素质等。

5.预接收

考核通过后,招收学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预接收(拟录取或预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预接收,否则视为放弃。

(二)正式报名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的专项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须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于9月29日零点开通,12:00各学院正式开始接收工作,学院将对考核通过的学生完成“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五、 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根据专项计划名额,进行择优录取。各学院按照“宁缺毋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根据专项计划下达数和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结果。学院将综合成绩及推荐排序报学部备案。

六、 其他事项

1.专项实行“双导师制”培养。专项实行校企协同培养,学校和联合培养企业联合制定专项培养方案。参加专项项目的学生在高校开展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专业实践。专项实行“双导师”制,学科导师为具备学校年度招生资格相关工程领域导师,企业导师为联合培养企业推荐的工程领域专家。企业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是被该领域同行高度认可的技术专家,或是具有战略思维的管理专家。具有副高职称或认定为同等水平时可申请专业型硕士导师资格,具有正高职称或认定为同等水平时可申请专业型博士导师资格。

2.专项实行工学交替形式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环节按照硕士生“1+2”、直博生“2+3”方式安排。硕士生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企业专业实践并完成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直博生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企业完成专业实践、毕业设计或学位论文工作。

3. 本次推荐免试录取专项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如被录取,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推荐资格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未尽事宜由学部及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解释。

七、 咨询方式

电信学部,任老师,029-82668663/88968663,kexinren@xjtu.edu.cn

申诉监督渠道

专项招生监督电话:88968661

专项招生监督邮箱:liuqia@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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