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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学部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审核)实施细则

日期:2019-10-30    点击数:     来源:

电子与信息学部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审核)实施细则

201910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2018年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贯通式培养模式培养,以硕博连读方式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内完成博士资格考核,以直攻博方式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第二学年内完成博士资格审核。为了切实做好资格考核(审核)工作,经电子与信息学部(以下简称电信学部)组织各学院讨论,结合学部实际,特制定如下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审核)实施细则。


一、 组织管理

第一条: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各学院(部、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资格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资格考核小组,学院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负责人”。电信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及监督学部及下属各学院开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审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学部主任为第一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主任为直接负责人;下属各学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分别作为学院的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各学院负责成立若干资格考核小组(包括材料评议组、专业考核组和面试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资格考核(审核)工作,每个资格考核小组至少由七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并考虑学科方向的覆盖面。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资格考核小组名单需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二、时间安排

第二条:根据规定,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研究生,最多有两次资格考核(审核)的机会,必须在规定的学年内完成,未通过或放弃博士资格考核(审核)者改为按硕士培养。每学期第八周启动报名,第十四周前完成所有程序。各学院可在符合要求的时间范围内自主安排考核(审核)时间。申请参加资格考核(审核)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填写《博士生资格考核表》(附件1,双面打印),11817:00前交各学院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附后),通过学院审核后方能参加资格考核(审核)。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第三条:以硕博连读方式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的资格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和面试三个基本环节,通过材料评议后才能参加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和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60% 40%,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下属学院的资格考核小组按照学院制定的材料评议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博士生资格考核表》进行全面、独立地评估,给出评审意见(“通过”或“不通过”),报学院审议。

2.专业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各下属学院以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学位课GPA成绩作为专业考核成绩依据。

3.面试环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兴趣和进取心、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每位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需要视频记录,具体面试评分细则可参照《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附件2),填写《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附件3)。

4.各下属学院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每位研究生的专业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分别填入《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面试记录表提交学院,学院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第十二周结束前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学部。

第四条:以直攻博方式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第二学年内完成博士资格审核,各学院以专业学位课GPA成绩和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作为审核通过的标准,与以硕博连读方式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同步报名、同步考核(审核)、同步上报。
第五条:所有进入贯通式培养体系的学生都需要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该工作由学部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负责,学部研工部按相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资格。学部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考核总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对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定通过资格考核(审核)人员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四、其他情况

第六条:进入第四学期的电子信息类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可参照本细则申请参加工程博士资格考核;在学术研究方面表现突出的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参加学术型博士资格考核,但必须提前完成所申请学科学术型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满足学部资格考核要求。

第七条:跨一级学科申请资格考核(审核)的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可申请参加资格考核,考核方式按照本考核办法实施,通过资格考核后按照申请学科学术型研究生贯通式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第八条2018级以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原办法执行。

申请资格考核(审核)研究生提交材料至各学院办公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西一楼2B225 Tel:82668971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张老师

西一楼5535室  Tel:82668772-0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郑老师

东二楼269  Tel:82664974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林老师

西一楼 3317  Tel:82664437

人工智能学院

李老师

科学馆3326  Tel82668672

微电子学院

田老师

西一楼2235  Tel:8266342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樊老师

彭康楼1118室   Tel 82667795

软件学院

冯老师

软件学院 A111

Tel:   826630008005

电信学部研究生部

张老师

西一楼3330 Tel82668097

附件1. 《博士生资格考核表》

附件2. 《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

附件3. 《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


附件1博士生资格考核表.pdf 

附件2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pdf 

附件3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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