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进入创新港动物中心的所有实验动物。
二、审核:申请人填写《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准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在计划购买动物前3天以邮件形式发送动物中心审核,审核结果将以邮件/电话通知。
(一) 普通级实验动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准入申请表》;
2、动物供应单位《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动物供应单位近3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
4、动物进入设施前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仅适用于跨区运输动物);
5、动物进入设施前提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申请时提供资料1~3,动物交接时提供资料4、5。
普通级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必须排除项目见附件2。
(二) SPF级实验动物需要提供的资料:
1、《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准入申请表》;
2、动物供应单位《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动物供应单位近3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报告(同批成年动物或同笼架哨兵动物);
4、动物进入设施前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仅适用于跨区运输动物);
5、动物进入设施前提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申请时提供资料1~3,动物交接时提供资料4、5;
创新港实验动物中心自产动物仅需填写资料1,无需提供资料2~5。
(三) 从国外引入基因修饰实验动物提供的资料(以JAX小鼠为例):
1、《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准入申请表》;
2、与JAX签订的小鼠订购合同复印件;
3、JAX出具近3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小鼠质量检测报告(同批成年小鼠或同笼架哨兵鼠);
4、国内隔离检疫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小鼠质量检测报告;
5、国内隔离检疫机构出具该批小鼠的转出证明(内容包括该批小鼠品系、性别、周龄、数量),由设施主管签字并加盖公章;
6、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申请时提供资料1~3,动物交接时提供资料4~6。
四、特别说明
1、经专家评议确定5家动物生产单位(见附件3)具备准入资格。准入单位提供的SPF小鼠、大鼠,经隔离检疫合格后进入屏障设施。其他来源的SPF小鼠、大鼠需经生物净化达标后进入屏障设施;
2、请将动物具体运抵时间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动物中心办公室后,方可安排运输事宜,并确保动物运输包装符合屏障设施准入要求。
五、隔离检疫程序
1、普通级实验动物:实验动物运抵后进入隔离检疫室进行检疫观察,检疫合格后,开展相关动物实验;
2、SPF级野生型小鼠、大鼠:要求预留待检动物(2只/批次),实验动物运抵后进入隔离检疫室进行检疫观察,检疫周期1周,检疫合格后,动物转入指定饲养室。
3、SPF级基因修饰小鼠、大鼠:要求预留待检动物(1~2只/品系),实验动物运抵后进入隔离检疫室进行检疫观察,检疫周期2周,检疫合格后,动物转入指定饲养室。
4、隔离检疫不合格,需经生物净化达标后进入屏障设施。
六、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方式:请将申请材料发送动物中心办公邮箱(lac@xjtu.edu.cn),并抄送兽医师邮箱(cxh00@xjtu.edu.cn)。
联系方式:029-88960166,82655362
办公室:夏聪聪 18691047884
兽医师:曹旭红 1839185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