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3年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面试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整体工作安排。
二、创新港协调小组
学院成立创新港复试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非考务方面的保障工作。
三、考核形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我院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线下的方式。
四、考核内容、时间与地点
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同时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等。
1、综合面试(20分钟)
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
综合面试主要采取线下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长20分钟,其中要求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约10分钟。PPT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控制在3分钟以内)
●前期成果介绍
●科研计划汇报
2.具体考核及面试分组在考核当天通知。
3.资格审核将于4月28号下午14:30-16:30进行,地点:创新港校区19-2103会议室。资格审查需准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请于博士报名系统中下载)、学生证及学历证书。
五、录取规则
1、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录取规则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以上两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化学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本年度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考生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进行调整。拟录取学生如不服从学院导师调剂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录取资格。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它事项
1、考生分组、面试顺序及面试专家分组考前通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无故不准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如有其他问题,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9—88963916杨老师
4、请面试学生加入 QQ群:606181484;
5、监督投诉电话029—88963916,邮箱:yan@xjtu.edu.cn
化学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