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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1-10     点击量: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2月17日。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6〕49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在寒假放假前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教育,在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及防诈骗教育的同时,重点针对新生群体开展以防范电信诈骗、校园网贷陷阱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及时通过本单位QQ群、微信等网络在线平台发布各类假期安全信息提示,积极动员本单位师生关注学校保卫处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safe_xjtu)获取安全信息和逃生自救常识。

各单位要注意提醒师生在放假前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不要在办公室、宿舍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离开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时必须关闭门窗、电源、气源、水源,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提醒学生假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要加强留校期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各单位负责人要负起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寒假前,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要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自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立查立改、立行立改,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行为,对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将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整体稳定、安全。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开展安全检查;学工部、研工部、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后勤保障部负责对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楼宇公共设施、校内教职工公寓、“三工”住地、校医院、锅炉房、配电室进行安全检查;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对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曲江校区的安全检查。

后勤保障部、资产公司等部门,要督促校内各物业公司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楼宇的看护、值班工作;后勤保障部、网络中心等部门,要对学校供电、供水、供暖以及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寒假期间水、电、暖以及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车队要做好寒假期间学校通勤车辆运行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谨慎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保证师生安全。

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及各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校园燃放烟花爆竹的检查,禁止在校内和临街房内制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家属区住户在家属区楼道、阳台、马路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报告,切实做到信息畅通,处理及时。对于责任心不强,没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单位须在1月13日前将本单位寒假值班表报送至学校OA系统“2017年寒假值班表报送”栏目内。寒假期间,党、校办和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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