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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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0-10-25     点击量: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今年119日是我校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总结20年我校“119”消防日活动开展经验,努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办好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增强师生员工依法防火意识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新颖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消防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深度、扩大宣传广度、营造全校师生员工了解消防、关心消防、共同开创我校消防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活动;督促新进校师生员工完成消防知识“三懂四会”网上答题活动,并要积极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和疏散逃生活动。

保卫处要在校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进行消防宣传展板巡回展示,设立大学生消防知识宣传站,宣传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放新消防法手册,指导有关书院开展学生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物业处要做好家属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党委宣传部要安排在学校闭路电视上播放《火海逃生》消防电影宣传片,并对学校及各单位开展的“119”消防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校综治委将举办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各学院、书院应积极组队参加;同时,校综治委将邀请市消防协会的教官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法规专题讲座(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在“119”消防日活动期间认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有关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检查:

学生处要对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对各实验室的防火检查工作进行检查;物业处要对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楼和家属区楼宇等部位进行检查;保卫处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各单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综合办消防室(保卫处121室,联系人:薛顺林,联系电话:82665902)。

三、其他

(一)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届119”消防日活动认真研究、策划本单位开展“119”消防日活动的各项任务内容,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30日前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保卫处(联系人:杜强 电话:82665902),保卫处应对学校开展20年“119”消防日活动的经验进行系统总结

(三)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应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第二十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活动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0年10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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