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
近期,我校盗窃案件时有发生,通过对作案现场进行分析和调查发现,部分师生员工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是导致盗窃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仅5月中上旬,我校共发生各类盗窃案件13起,其中学生宿舍发生溜门入室(不锁门)盗窃笔记本电脑案件8起,部分教学单位办公室夜间不锁门事件7起。针对上述问题,学校陆续调查走访了发生案件较多的学生公寓和学院,同时对夜间未锁门的单位及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切实消除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二、学生公寓物业服务部门,要在“三保”工作中加强保安工作,楼宇值班人员要对带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人员进行登记,楼宇安全员要加强巡查,加大对出入楼内陌生人员的盘查力度。
三、保卫处要在严格校门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学生公寓等易盗部位的监督管理,要对案件及时调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加大对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凡今后发生案件的单位,属自身防范原因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希望各单位汲取教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避免盗窃案件再次发生。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工作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