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五一”节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节日期间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时,要关闭电源、气源和水源,关好门窗,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不要在节日期间到危险地域旅游,对于自行组织外出的师生员工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并进行登记。节日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集体组织外出春游活动。
对节日期间外出的学生,各学院、书院要特别教育他们注意交通、防盗和餐饮卫生安全,并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外出的情况。假期结束后,各学院、书院要及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二、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
“五一”节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学生公寓,大型活动场所、食堂、实验室、教室和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是本次检查的重点。学生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保卫处在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检查的同时,要加强校门管理,加大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做好对流动人员的清查工作。
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2012年“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于5月4日前上报校综治办(保卫处114室,联系人:孟重新,联系电话:82668935)。对无法解决的重大隐患,在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下,将具体情况注明到表中。
三、加强值班制度,及时报告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将值班名单报党、校办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出现的问题。
为了加强联系,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卫处24小时昼夜值班,各单位有关安全事宜请及时联系(值班电话:82668110)。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五一”节后将对学校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附件:1.2012年“五一”节前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2.2012年“五一”节前安全检查情况报告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