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综治领导小组:
为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落实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学校决定从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开始对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对本单位开展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认真准备本单位的责任书、记录本和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以备考评小组检查、考评。
二、考评方法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成3个考评小组,对各有关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抽查有关部位等形式,结合其日常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依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各单位的考评结果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考核办公室。
三、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12月20日上午 | 宗濂书院 启德书院 | 经金学院 医 学 院 | 口腔医院 第二附属医院 |
12月20日下午 | 文治书院 崇实书院 | 电气学院 能动学院 | 第一附属医院 |
12月21日上午 | 南洋书院 彭康书院 | 管理学院 公管学院 | 图 书 馆 机关与直属党委 |
12月21日下午 | 励志书院 仲英书院 | 机械学院 电信学院 | 资产公司党委 基础教育党委 |
12月22日上午 |
| 材料学院 生命学院 | 物业服务中心 校 团 委 |
12月22日下午 |
| 航天航空学院 理 学 院 | 离退休党委 曲江校区管理办 |
12月23日上午 |
| 国际教育学院 软件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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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下午 |
| 法 学 院 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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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 |
| 继续教育学院 体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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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下午 |
| 外国语学院 人居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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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治安保卫 综合治理 考评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