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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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第二十一届“119”消防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1-10-28     点击量: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今年119日是我校第二十一届“119”消防日。本届“119”消防日活动的主题是:“广泛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火场逃生能力”。为办好本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学习宣传活动

本届“119”消防日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学习宣传活动,号召师生员工在网上搜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解读片,并进行视频观看,认真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测试》答题(保卫处将在部门邮箱发布),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灭火演练活动。

学校决定在各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中、小、幼等16家单位开展紧急避险疏散演练逃生活动;校工会、学生处、校团委、保卫处等单位联合举办第二十一届“119消防”之夜颁奖文艺晚会,对开展疏散演练逃生活动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保卫处要在校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进行消防宣传展板巡回展示,设立大学生消防知识宣传站,发放消防法规手册,指导有关书院开展学生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物业处要对楼管物业人员、餐饮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灭火演练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做好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党委宣传部要加强“119”消防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安排人员配合保卫处做好相关演练单位的摄像工作,为后期评比工作做好准备。

二、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相关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各实验室的防火安全检查;物业处负责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楼和家属区楼宇等部位检查;保卫处负责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特别是大型活动场所的防火安全检查。曲江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各单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将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意见书面报保卫处综合办(保卫处121室,联系人:薛顺林、杜强,联系电话:82665902)。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对开展的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总结,并于1130日前将总结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保卫处(联系人:杜强 电话:82665902)。

(二)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等单位应参照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119”消防日活动。

附件:第二十一届“119”消防日活动安排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活动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1年10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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