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1年国庆节将至,为了确保国庆节期间的校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国庆长假往往是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安全形势更趋复杂,若稍有疏忽,思想麻痹,则极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一定要坚持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深刻吸取全国各地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整改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到:
(一)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和大型活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要认真开展以防火为主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二)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的实验室,要查看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安全,防范设施是否齐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三)对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严密防范爆炸、投毒等重大破坏事件发生。
(四)物业处要针对近期雨水较多的特点,安排人力加强对所管辖的学生公寓、教学办公楼、图书馆和家属区等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检查。
(五)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等有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吸取西安市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六)对装有防盗报警器、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设施的部位要查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对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技术防范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物业处、中小学、幼儿园等有学生食堂的部门要检查饮食卫生安全和食堂饭菜价格,促使食堂通过集中采购、增收节支等方式稳定食堂价格,特别是低价菜的数量、重量要符合规定标准,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吃饱饭。
(八)信息中心要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对网络的24小时监控和重要信息的报告工作,对不良信息、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防止其蔓延。
(九)保卫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全校重点要害部位和技术防范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校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校园巡逻人员要加大巡逻频次,加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校园闲杂人员的清理,保证校园治安秩序良好。
三、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节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是: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雷电等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生处、校团委、学院、书院要教育学生离校时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切勿随意放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同时要重点强化对学生的反传销、反邪教的教育,要掌握外出学生的去向,在国庆长假结束后,及时了解学生返校情况。
四、加强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国庆节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工作,单位负责人监管到位,值班人员尽职尽责、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值班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各单位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保卫 工作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