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4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学校决定从2014年12月23日(周二)开始对各单位一年来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自查
各有关单位按照2014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对本单位开展的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并认真准备责任书、记录本和工作总结等资料,其中工作总结突出“打非治违”和“秋叶行动”两项专项工作,以备考评小组检查、考评。
二、考评方法
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成3个考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抽查有关部位等形式,结合各有关单位日常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依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各有关单位的考评结果经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考核办公室。
三、考评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12月23日 (周二)上午 |
人居学院 曲江校区管理办 |
经金学院 医 学 院 |
资产公司党委 基础教育党委 |
12月23日 (周二)下午 |
第二附属医院 口腔医院 |
第一附属医院 继续教育学院 |
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 |
12月24日 (周三)上午 |
电气学院 能动学院 |
宗濂书院 启德书院 |
后勤物业党委 后勤服务中心 |
12月24日 (周三)下午 |
励志书院 仲英书院 |
机械学院 电信学院 |
南洋书院 彭康书院 |
12月25日 (周四)上午 |
航天航空学院 体育中心 |
材料学院 生命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
12月25日 (周四)下午 |
文治书院 崇实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理 学 院 |
法 学 院 人文学院 |
12月26日 (周五)上午 |
管理学院 公管学院 |
离退休党委 |
网络中心 软件学院 |
12月26日 (周五)下午 |
图 书 馆 |
化工学院 |
校 团 委 |
2014年12月19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
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4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