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将进行安保人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晋升范围
符合《安保人员职级评定、晋升实施办法》(西交人〔2008〕131号)第二条“评定、晋升安保职级的必备条件”、第四条“晋升职级的基本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年限计算:评定安保职级之月(以学校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起至2012年12月。
二、成立安保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由保卫处、人力资源部、机关与直属党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保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保人员职级晋升工作。
三、晋升程序
按照《安保人员职级评定、晋升实施办法》(西交人〔2008〕131号)的有关规定,晋升程序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核、材料公示、专家评议、评议结果公示、学校职员职级评聘委员会审定。
四、晋升名额
(一)二级晋升一级名额,以现有二级人员为基数,按80%核算,晋升名额为5个。
(二)三级晋升二级名额,以现有三级人员为基数,按90%核算,晋升名额为11个。
(三)四级晋升三级无名额限制。
五、有关事项
(一)安保人员职级晋升答辩评议按照《2012年安保人员职级晋升答辩评议规则》执行。
(二)《安保人员职级晋升申报表》在人力资源部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
附件:《2012年安保人员职级晋升答辩评议规则》
附件:
2012年安保人员职级晋升答辩评议规则
一、专家评议组
成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代表组成的安保职级晋升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9人。
二、本人述职
(一)述职时间
述职人按照安排的时间顺序准时到场述职,个人述职不超过8分钟。工作人员负责计时,距述职结束时间还剩1分钟时,计时器铃响提示一次,述职时间到时,计时器二次铃响,述职人停止述职。
(二)述职内容
述职人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岗位职责、任现安保职级以来的履职情况(包括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及表彰情况,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起草文件、总结及工作研究情况)、今后工作设想等。
三、专家提问
(一)提问时间
2分钟。
(二)提问内容
专家可针对述职人的述职材料提出问题,述职人应做出明确答复。
四、专家评议观察点
主要考察“业绩”、“能力”、“考勤”三个方面,其中“业绩”是重点。
1.业绩
主要包括:
(1)工作实绩;
(2)年度考核;
(3)与本岗位相关的表彰;
(4)能够独立解决本职岗位上各种实际问题,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
2.能力
主要包括: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执行能力及本职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等。
3、考勤
任现安保职级以来的出勤情况。
五、专家表决
(一)专家按照述职人的情况独立投票表述个人推荐意见,按“优先推荐”(3分)、“推荐”(2分)、“一般推荐”(1分)、“不予推荐”(0分)进行打分。
(二)计票方式
每位述职人得分按所有投票单分值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以专家总人数(除去最高最低分的专家人数)的平均得分值(平均分值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计算。
六、结果使用
1.凡投票统计平均得分在2分以上(含2分)的人员才有资格被推荐为晋升候选人。
2.安保职级晋升工作组根据设定的晋升名额,按照专家评议组的评议平均得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晋升候选人。
人力资源部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