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为确保校园平安,现将近期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包括防诈骗、防火、防盗等安全常识,提醒师生员工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处和物业处负责组织好相关的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三、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出现的问题。
2013年3月22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校长助理,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校综治委成员。
校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