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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3-01-18     点击量: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2013年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在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工作首位,加强维护安全工作。“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从20121231开始,至20133月“两会”结束。各单位要以“今冬明春不发生火灾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火为首”的理念,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制度,督促检查,要组织人员在寒假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单位要对技术防范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切实做到按时撤布防,确保其正常运行。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假期学校稳定安全。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公私财物,不要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人员离开办公室、实验室时必须关闭门窗、电源、气源、水源,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根据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的紧急通知》要求,重点进行防诈骗、防传销、防人身伤害事故、新交通法和放假往返途中安全等有关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与部位的检查

在各单位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保卫处负责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物业处负责对学生食堂进行安全检查。

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假期住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留校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宿舍应严格查证验证,严禁学生宿舍留宿他人,禁止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或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物业处及物业公司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楼宇的看护、值班工作,并对学校供电设备、供水设备和供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寒假期间供水、供电、供暖系统的安全运行。

保卫处、物业处等部门应加强对校园燃放烟花爆竹的检查,禁止在校内和临街房内制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燃放具有破坏及高危性的高空礼花;春节期间,严禁住户在楼道、校园及家属区的马路等处燃放爆竹。

四、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报告,切实做到信息畅通,处理及时。对于责任心不强,没有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寒假期间,党委、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将对各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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